哦豁年一季度,达州有2人被终生

交通肇事逃逸

酒后交通肇事

如果

你漠视交通安全

心存侥幸违法行车

不顾自己和他们的安危

那么

你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

付出沉重的代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年一季度涉及道路交通严重违法犯罪的当事人,依法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1-3月共作出吊销39件。其中交通肇事13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19件;再次饮酒4件;驾驶报废车2件;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1件。2人被终身禁驾。

年1至3月达州市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序号姓名原驾驶证号(身份证号)原准驾车型终身紧驾原因1陈绪飞********C1E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2周洪建********XC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1终生禁驾案件基本情况

陈绪飞,男,通川区人,原驾驶证号码********,准驾车型C1E。年12月10日02时30分,陈绪飞醉酒后驾驶川SFX1**小型汽车,在达州市通川区朝阳东路“腾飞门业”门前人行横道处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经法院审理判决,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吊销陈绪飞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2终生禁驾案件基本情况

周洪建,男,万源市人,原驾驶证号码********X,准驾车型C1。年12月31日23时40分,周洪建醉酒后驾驶川SYZ1**小型汽车,在大竹河至白果乡公路3km+m路段(新油房)处实施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经法院审理判决,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吊销周洪建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01哪些情况驾驶人会被终生禁驾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2终生禁驾可以解除吗?

驾驶员被终身禁驾后是解除不了的。终生禁驾意味着“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终生禁驾”人员信息将被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系统,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驾考,系统会自动锁定不予办理相关业务,这也意味着被“终生禁驾”的人员一辈子都不能驾驶包括摩托车在内的所有机动车。

达州交警温馨提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安全的道路交通秩序。

来源:达州公安交警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dazhoushizx.com/dzszy/27730.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