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四川省司法厅发布《关于参加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年应届毕业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明确参加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年应届毕业生,集中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时间为8月30日—9月1日。
公告如下:
01
集中领证时间
年8月30日—9月1日
02
领证地点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地市(州)司法局指定的颁证点
03
领证所需证件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04
其他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本人领取,申请地司法局现场核对身份信息并登记后颁发。证书领取时应进行领取备案,请注意与申请地司法局核对。
2.中高风险地区入(返)川人员和“四川天府健康通”为红、黄码人员不得到现场领取。上述情形以及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在集中颁发时间内领取的,可联系申请地司法局预约在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或向司法局申请提供证书复印件、扫描件等。
3.证书领取实行网上预约。预约时间年8月25日00:00-8月27日24:00,登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格申请”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