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告宣汉人注意,达州城区实行交通管

(   为有效应对达州市中心城区重污染恶劣天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年修订)》规定,按照《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12月27日零时升级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达重污染天气应急办)7号)要求,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启动达州市中心城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在达州市中心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   年12月27日零时起,管制结束时间根据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另行通告。   二、交通管制区域   元九大道石龙溪大桥路口—肖公庙路张家坝大桥路口—张家坝街犀牛大道路口—小河嘴大桥南滨路路口—凤凰大桥南滨路路口—巴国大道—万达路麻柳大道路口—麻柳大道通州大道路口—麻柳大道达川大道路口—麻柳大道南国大道路口—南国大道健身路路口—南国大道盛达路路口—七河路汇鑫能源路口—七河路环城路路口—西河路钢花路路口—阳平路金山北路路口—凤凰大道西延线马莲路口—泰诚路环城路下穿路口路段—元九大道环城路路口—塔石路莲花湖湿地公园路段—元九大道塔石路路口—元九大道石龙溪大桥路口以内区域。   三、交通管制措施   (一)全天禁止通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货物运输车辆、建筑垃圾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货运车辆(含办理了建筑垃圾、重点工程、市政工程入城通行证的),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进入交通管制区域内通行。   (二)工作日早7时至晚22时,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即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为1和6周一限行、2和7周二限行、3和8周三限行、4和9周四限行、5和0周五限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遇节假日调休以对应的工作日限行)。   (三)允许通行的车辆: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环卫、供气、供水、园林、邮政(快递)、运钞等含特殊装置的专用车辆。公共汽车、出租车(含网约出租车)、新能源号牌的汽车、办理了绿色通道的民生运输车辆、办理了通行证的城乡共同配送车辆、单位自备通勤大、中型客车、旅游客车、长途客车、制式校车等车辆。   四、法律责任   凡违反本《通告》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动抓拍或进行现场取证,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特此通告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12月27日

█编辑:宣宣妹儿

█审核:江龙

█来源:达州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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