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等12个省内市州分批启动黄色预警

重污染天气预警

  1月28日,据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要求12市于1月29、31日分批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其中,自贡、内江、乐山、宜宾4市于1月29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成都、泸州、德阳、绵阳、南充、广安、达州、眉山8市于1月3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按照《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年修订)》要求,以上12市应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各城市可根据当地情况提高预警等级。

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应急响应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指导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

  4.卫生计生部门指导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10%、1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10%以上;加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

  2.城市主城区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特殊情况可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通行证》,按核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并对建筑工地覆盖防尘布和洒水(保证洒水强度达到0.6mmH2O/hr)。

  3.城市主城区禁止上路行驶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公共交通部门加大运输保障力度;加强交通执法检查,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

  4.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城市主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2次冲洗除尘。

  5.城市主城区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6.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来源:四川生态环境

编辑:潘美怜责编:龚清华总编: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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