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ldquo一卡

近日,达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三起关于万源市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问题的典型案例。是哪些人被曝光了?↓↓↓

一、万源市旧院镇国土所原所长汪松、旧院镇石桥村原村主任邓益明违纪违法案。年,邓益明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邓某某上报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户。年,邓某某的地灾补助资金下来后,邓益明将其中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年,邓益明不符合条件的其父亲邓某某上报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户。年下半年,万源市国土资源局将地灾补助资金下发到邓某某的信用社账户后,邓益明将地灾补助资金1.6万元从邓某某的存折中取出,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年,汪松和邓益明商量决定由邓益明编造8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户套取地灾补助资金。年2月,万源市国土资源局打卡直发下拨8户地灾补助资金共计12.8万元,其中汪松分得8万元,邓益明分得4.8万元,并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年12月19日,万源市人民法院判决汪松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决邓益明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2万元。同年12月,万源市纪委给予汪松、邓益明开除党籍处分;年1月,万源市国土资源局给予汪松开除公职处分。

二、万源市庙坡乡海家坪村原党支部书记谢兴荣违纪案。年6月至年11月,谢兴荣以焦某某等12户村民的名义,虚报粮食直补并办理存折,套取粮食直补资金11.万元,用于该村村道公路建设开支;年,谢兴荣利用上级统一办理村民粮食直补存折之机,将村民段某某、施某某的存折扣留在自己手中。截至年,谢兴荣从中取出粮食直补资金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年,谢兴荣利用上报“5.12”地震房屋受灾之机,虚报村民段某某住房受灾。因段某某的粮食直补存折一直在谢兴荣手中,谢兴荣于年11月26日取出上级拨付给段某某的“5.12”地震房屋补助资金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年9月,经万源市纪委批准,庙坡乡纪委给予谢兴荣开除党籍处分。

三、万源市庙垭乡尖山村原党支部书记鲜继章违纪案。年“7.4”洪灾发生后,鲜继章在核实上报庙垭乡尖山村村民房屋受灾情况过程中,违规将自己未受灾垮塌的房屋上报为房屋垮塌户。年3月,庙垭乡政府将“7.4”洪灾补助资金打卡直发至之前上报的受灾户的账户中。同年3月6日,鲜继章在庙垭乡年度洪灾(即“7.4”洪灾)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兑现花名册上签字领取了2万元洪灾补助资金。年6月,万源市纪委给予鲜继章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来源/达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张蔓藜

审校/霍建国李鹏邱霞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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