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酒驾不减速达州交警曝

道路交通违法违规

往往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月15日,达州公安交警

曝光了一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案例

其中,一些行为涉及

超载、酒驾、不减速等......

让我们一同聚焦这些案例

敲响警钟,注意行车规范

多拉一个也违法面包车超员终被查

  近日,直属一大队执勤民警在对一辆车号牌面包车检查时,发现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超员1人。执勤交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告知其超员的危害性,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驾驶员罚款元、对其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不驾驶、乘坐超员车辆,面包车超员极易导致车辆失控,引发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违法超员载客。

席间贪杯,路上添“悲”!

  3月11日晚,直属二大队酒驾整治行动中,在达川区巴国大道三里小学路段,查获饮酒后驾驶营运出租车1起。   宋某驾驶的出租车川ST0***性质属营运车辆,对其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对驾驶人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罚款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交警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酒后驾驶!

安全出行要记牢,货车载人不可取

  3月5日上午10时30分许,开江大队执勤交警接到群众举报,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货箱内坐着几个人,经查,驾驶人陈某是附近农业合作社的员工,车上载的全是合作社的工人,在做完农活返回时,陈某为减少往返次数便将所有工人一起拉载回去,座位坐不下的人全部都坐在了货车车厢里。交警对陈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法规依法对其处以元罚款。

  交警提示:货车是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货箱内并未专门针对人员乘坐设置安全装置,货车载人隐患多、危害大,请不要乘坐货车、拖拉机、超员车出行!

“百吨王”清早路上跑交警逮正着!

  近日,渠县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省道KM+M(渠县涌兴镇)开展货车重点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凌晨6时30分许,周某驾驶川S89***号牌重型自卸货车沿涌兴方向往渠县方向行驶,民警依法对其进行称重,检测结果为车货总重.吨。   对周某“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0元、驾驶证记6分。   交警提示:超载堪称“马路杀手”,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超载行驶。

又双叒叕见“开门杀”

  3月1日21时许,一辆白色越野车在开江县银杏街路段临时停车下客时,后排乘客未注意观察,突然开启左侧车门下车,将后方过来的自行车刮倒,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交警提示:停车下客时,请尽量靠边;下车时请注意观察后方车辆,确保安全后从右侧车门下车!

请避免这样的相遇......

  近日,周某华驾驶小型客车行至高新区七河路堰坝路口处与路口右方由向某国驾驶的重型货车相撞,造成周某华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进入路口前切记减速慢行,注意瞭望,避免这样惨烈的“相遇”。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来源:达州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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