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婴被弃天桥:多名陌生人来电称是弃婴生父母
民警正在福利院为弃婴换洗尿不湿。
在捡到男婴的纸箱里,还有一罐奶粉。
《18天大男婴被遗弃达州民警争着当奶爸》追踪
派出所表示:将核实来电人身份,积极寻找男婴亲生父母
3月20日,一名仅18天的男婴被遗弃在达州一天桥下,被好心人发现并报警,随后警方将男婴抱回派出所,在对其进行体检之后将送往福利院暂养(本报23日曾报道)。报道至今,达川区仙鹤路派出所接到多个匿名电话,均声称是男婴的父母或家人,要求将男婴抱回家抚养,或直接领养。
昨日,经医生对男婴进行体检和CT检测得知,男婴各项生命特征正常,仅脑部有轻微缺氧状况。目前,医院接受住院观察治疗。
进展:男婴获名“杨盼”医院接受治疗
3月20日清晨,一名出生仅18天的男婴被亲属遗弃在了达州南外南城梧桐梁天桥下,幸被一名老妇人发现。经当地一名环卫工人报警后,民警将孩子抱回了派出所,喂养3次并做记录后,民警在当日中午将男婴送到了达州市社会福利院暂时寄养,等待寻找到男婴亲属后将其接回。
达州市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介绍,工作人员与民警一起为男婴清洗身体后,医院进行体验和遗传疾病筛查。为登记男婴的信息,经福利院工作人员与民警商议后,给该名男婴取名为杨盼。福利院称,因男孩出生于羊年正月,且寓意盼望能早日找到其亲生父母,因此取名杨盼。
经医院医生仔细检查诊断后,杨盼的体验报告和CT化验结果正常,唯有脑部有轻微缺氧症状。目前,男婴的各项生命体征正常,医院内住院治疗。
寻亲:多名陌生人来电均声称是男婴生父母
据达川区仙鹤路派出所民警介绍,当民警将男婴抱回派出所一事经媒体报道后,每天都会接到不少陌生电话,来电人均声称自己是男婴的生父母或是亲属。并向民警提出要求希望将孩子领回家自己抚养,或直接领养。
民警杨伟回忆,每次接到类似陌生人的寻子电话,他都会耐心细致地询问对方关于男婴长相、皮肤等身体上一些较明显的特征,以核实对方是否为男婴的生父母或亲属。“对方说话吱吱呜呜,说不清楚孩子的具体信息。”然而,这些人都不是男婴的亲属。
3月24日,一对较细心的老夫妻前来寻亲,两人能清楚说出男婴的特征,但当杨伟让其准备与孩子做亲子鉴定时,对方便悻悻地开溜了。当民警再次致电询问详情时,对方却不愿回答了。
“无论是不是孩子的生父母,但许多陌生人来电表示愿收养男婴,是想给孩子一个温暖的家。”派出所民警表示,将谨慎核实来电人身份,避免男婴再次受到伤害。并将继续寻找孩子的生父母,直至男婴得到妥善处理。
反响:陌生市民想收养福利院称需等公告60天
据了解,在男婴被遗弃当日,第一个发现并捡到孩子的老妇人有意将孩子抱回家收养,其后另一陌生女子也表示想收养该名男婴。无独有偶,就在本报报道此事当日,一名男子致电记者表示,想帮其朋友打听该男婴的状况。
据该名男子解释,其朋友夫妻俩均在新疆工作,且家中有一名念初中的女儿,希望有机会再收养一名男婴。“是否可以向派出所打听该名男婴的收养要求,以及收养的必备条件。”该男子说。
达州市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表示,福利院关于该名男婴暂时不做收养决定,需等孩子生父母或亲属做完DNA鉴定后,若鉴定结果显示并非亲子关系,再无其他人与该男婴做亲子鉴定。福利院会将孩子的信息登报公告60天,公告期满后才可由社会人士收养。
收养条件
收养人须无子女且有能力抚养教育男婴
该名工作人员介绍,社会福利院只可为男婴办领养手续,有意领养该男婴的人士可在其所在社区和派出所开具家庭、婚姻、无犯罪事实记录、收入情况等证明材料后,由社会福利院择优选择更易于孩子生活条件的家庭。
根据国家《收养法》相关规定,收养人必须无子女(包括生、养、继子女),且夫妇双方年满30周岁,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到当地计生和卫生部门办理生育和无子女证明,健康证明,后在社区和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
大竹县检察院首次监督移送销售病死猪肉案
养猪场主为减少病死猪带来的经济损失,“黑心”销售死猪肉。
昨日,记者从达州市大竹县检察院获悉,该院依托“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日前首次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销售病死猪肉案,犯罪嫌疑人李某、谢某最终因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了解,李某本是大竹县竹阳镇高峰寺村一生猪养殖户,年11月至12月期间,因其饲养不善,养猪场的7头生猪陆续因肺炎病死。
李某虽已经买过了保险,但算下来还是有一部分经济损失,这让他很恼火。当年12月,李某在向保险公司进行财产理赔后,为了减少经济损失,便打起了这些死猪的歪主意。
想到有的死猪还没有变色、变味,在市场上销售也不是很看得出来,李某认为还可以再利用,拿去再卖点钱,便将已经掩埋的,没有变色变味的3头病死猪又挖了出来,并联系到生猪收购商谢某,以元的价格销售给他。
随后,谢某又随即转手,将3头病死猪屠宰后卖给各菜市场屠夫进行销售。
李某销售死猪后,被同村村民举报至大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后,大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开展执法调查,并按照“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第一时间邀请大竹县检察院检察官介入事件调查。经调查初步认定,李某、谢某两人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检察官建议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据大竹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近五年,该院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有效地打击了刑事犯罪行为。监督移送的李某、谢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系该院首次监督移送的销售病死猪肉案。
男过生日抹蛋糕抹到外人致群殴民警现场调停
过生日吃蛋糕时很多人都爱玩抹蛋糕,大多数人觉得无伤大雅,乐在其中,但是抹的时候您可要瞧准了,玩笑开大了,有可能就是一场麻烦。近日,达州市大竹县公安局竹阳西区派出所接到一起因在生日聚会上抹蛋糕引发的纠纷,双方因此大打一架。
日前,27岁的唐某过生日,便喊了一大帮朋友到竹城某音乐会所庆生。酒喝得差不多了,情绪也调动起来了,大家开始切蛋糕唱生日歌为小唐庆祝。为了活跃气氛,朋友小李起头开始在寿星小唐的脸上抹蛋糕玩。很快,一场抹蛋糕的追逐赛就开始了,大家嘻嘻哈哈相互往对方脸上涂抹,有的人受不了便跑出了包厢,后面却跟来了一大群“追兵”。
此时会所的过道中人员混杂,另一个包厢的客人陈某到过道打电话,挨了“飞刀”,不知被谁抹了一脸的奶油。这一举动在小唐和朋友看来不过是好玩,但在小陈看来却是小唐一伙人欺人太甚。生气的小陈一拳向小唐的后脑勺打去,小唐的朋友见状赶紧过来帮忙,小陈的朋友也从隔壁包厢出来了,双方很快抓扯起来,场面一片混乱。会所服务员见状,便赶紧打电话报警。
接到群众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现场桌椅盘碟、蛋糕奶油散落一地,双方各有人员受伤。民警立即着手处理,医院治疗。经民警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双方均意识到自己的冲动行为及造成的不良后果,最后双方相互道歉,并达成医疗协议,握手言和,报警共同赔偿了会所的损失,一场生日宴会引发的纠纷得以平息。
将投万建城区凤凰山登山健身步道
据悉,近年来,随着相关各部门对凤凰山景区的进一步打造,凤凰山景点增多,道路四通八达,步行攀登凤凰山成为达州市民老少皆宜、普遍热爱的体育健身项目,也是外来游客喜爱的游览观光内容之一。由于凤凰山现有登山道路太陡、人行步道不足、缺乏安全防护和休息设施、汽车尾气影响严重等问题,修建一条标准的步行登山健身道路成为市民急切盼望的工程。
为给群众创造更好的健身锻炼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和投资规划,拟按国家标准建设步行登山健身路道,在结合现有自然条件的基础上,完善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和安全保障。该项目建设将充分考虑到群众登山健身安全、方便出行和融入自然。目前,该建设项目初步选址在凤凰山(凤凰村二组)盘山公路70米以上至蒙子垭隧道口上方70余米处的自然山体路径,铺设木质或石材栈道、吊桥等,全程约米,建筑面积约0余平方米,配套照明、监控、安全救护、卫生饮水、绿化、标识等相关系统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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