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达州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中

前天

小编曾为大家发布过

好消息!雨你同行,重污染天气预警降级!达城尾号限行也将取消

今日10时起

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解除

今天,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1月6日1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根据市环境监测站与市气象部门联合会商研判,我市1月6日起污染气象条件改善明显,按照《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年修订)》规定并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决定年1月6日1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

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随即解除

达州市中心城区临时交通管制

通告如下

↓↓↓

接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从年1月6日1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支队决定即时解除达州市中心城区临时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从年1月6日10时起解除达州市中心城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二、原货运车辆限行交通管制措施按照《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达州城区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第10号)执行。

特此通告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1月6日

货运车辆限行交通管制将按此通告执行

↓↓↓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调整达州城区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

〔〕第10号

为进一步加强达州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削减达州城区交通总量,提高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减少交通噪声,降低扬尘、尾气污染,改善交通环境,最大限度保障达州城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环保,经市政府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结合达州城区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限行通行区域

货车交通管制区域图

(一)通川区及达川区限行区域。元九大道石龙溪大桥路口—肖公庙路张家坝大桥路口—张家坝街犀牛大道路口—小河嘴大桥南滨路路口—凤凰大桥南滨路路口—巴国大道—万达路麻柳大道路口—麻柳大道通州大道路口—麻柳大道达川大道路口—麻柳大道南国大道路口—南国大道健身路路口—南国大道盛达路路口—绥定大道盛达路路口—金龙大道达钢东大门路段—西河路钢花路路口—阳平路金山北路路口—凤凰大道西延线马莲路口—泰诚路环城路下穿路口路段—元九大道环城路路口—塔石路莲花湖湿地公园路段—元九大道塔石路路口—元九大道石龙溪大桥路口以内区域。

(二)经开区限行区域。长田大道金龙大道路口至长田大道大尖子山隧道路口至长田大道火峰山隧道路口路段。

(三)24小时允许双向通行路段。

1.犀牛大道;

2.南滨路小河嘴大桥路口至南滨路凤凰大桥路口路段;

3.巴国大道;

4.万达路雷音铺连接道路路口至万达路麻柳大道路口路段;

5.麻柳大道万达路路口至麻柳大道南国大道路口路段;

6.南国大道麻柳大道路口至南国大道盛达路路口路段;

7.盛达路;

8.G线阳平路金山北路路口至凤凰大道西延线马莲路口路段;

9.元九大道环城路路口至元九大道石龙溪大桥路口路段。

(四)24小时允许单向通行路段。

张家坝路犀牛大道路口至肖公庙路张家坝大桥路口至元九大道石龙溪大桥路口。单向通行方向为张家坝路犀牛大道路口进、元九大道石龙溪大桥路口出。

二、限行通行时间

限行时间为每日7:00—22:00(通川大桥、红旗大桥、州河大桥、红塔路限行时间为全天24小时)。

三、限行车辆及吨位

(一)皮卡车及核定载质量0.5吨以下货运车辆不予限制(危化品货运车辆除外)。

(二)核定载质量0.5吨(含)至2吨以下喷涂统一外观标识的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小型汽车号牌)不受限制(须统一办理“配送车辆通行证”)。

(三)核定载质量0.5吨(含)以上普通货运车辆,农用车辆(含拖拉机)、低速货运车辆在限行时间及限行区域内不得通行。

(四)城区范围三轮货运摩托车、三轮电动车限行区域以《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达州城区限制三轮货运摩托车、三轮电动车通行的通告》(年第18号)为准。

四、便民优惠措施

(一)对固定整车运输蔬菜、瓜果、饮用水、蛋禽奶、水产医用氧气、医用器械、药品、家用电器、家俱等鲜活农副产品、医疗用品的核定载质量0.5吨(含)至2吨的小(轻)型货运车辆,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免费办理“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证”后,允许在达州城区非高峰时段通行。

(二)对纳入城市共同配送体系的城市共同配送货运车辆,使用单位(个人)持相关证明资料,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免费办理“配送车辆通行证”,允许在达州城区非高峰时段通行。

(三)对邮政快递货运车辆,使用单位(个人)持相关证明资料,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免费办理“邮政快递通行证”,允许在达州城区非高峰时段通行。

(四)重点建设项目的运输车辆、混泥土搅拌车、混泥土泵车,使用单位持相关证明资料,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免费办理“重点工程车辆通行证”,允许在达州城区按指定时段、指定路线通行。对运输建筑垃圾的货运车辆,按照《达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免费办理“垃圾运输车辆通行证”。

(五)从事市政、园林、环卫、燃气、供水、电力、通信等市政专用车辆、事故车辆施救抢险专用车,使用单位持相关证明资料,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免费办理“市政抢险车辆通行证”,允许在达州城区通行。

(六)临时整车运输的鲜活农副产品车辆、临时运输树木、大型机械设备等货运车辆,使用单位(个人)持相关证明提前1个工作日到我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免费办理“临时入城通行证”。

(七)悬挂新能源号牌的0.5(含)吨以上的小型货运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除通川大桥、红旗大桥、州河大桥、红塔路外,允许在达州城区非高峰时段通行。

五、法律责任

凡违反本《通告》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来源:达州交警支队

责任编辑:高茂连

                







































白癜风的症状与治疗
什么叫做白癜风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dazhoushizx.com/dzsxc/23686.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