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那家医院治疗白癜风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80518420286668560&wfr=spider&for=pc达州市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已经开始了!集中办理期为年9月1日至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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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登记
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需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常驻地医保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社区)办理参保登记。
年度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直接办理缴费事宜。
已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重复参保。
#2
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模式,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元,人均财政补助为元。
我市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特殊人群,由乡村振兴、民政和残联等部门分别确定名单,待国家、省出台相关政策后,另行通知。
#3
缴费时间
年参保缴费集中办理期为年9月1日至年12月25日。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间办理参保缴费的,按《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4
缴费渠道
(一)银行代收。通过天府银行、农商银行(信用社)、邮储银行、中、农、工、建等银行手机APP相应模块缴费,详询各银行服务热线。
(二)电子税务局缴费。 (三) (四)支付宝缴费。进入支付宝首页,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五)缴费人未能通过上述渠道正常办理缴费业务的,可到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现场缴费。
#5
其他事项
(一)没有在集中办理期内缴费的缴费人(新生儿、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除外),无法享受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二)不再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请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或乡镇(社区)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停保业务。
(三)缴费人如有缴费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如有参保及待遇享受方面的疑问,请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达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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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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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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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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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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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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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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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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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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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达州观察
编辑:师维责编:龚清华张浩总编: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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