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已经开始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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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已经开始了!集中办理期为年9月1日至年12月25日

#1

参保登记

  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需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常驻地医保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社区)办理参保登记。

  年度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直接办理缴费事宜。

  已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重复参保。

#2

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模式,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元,人均财政补助为元。

  我市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特殊人群,由乡村振兴、民政和残联等部门分别确定名单,待国家、省出台相关政策后,另行通知。

#3

缴费时间

  年参保缴费集中办理期为年9月1日至年12月25日。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间办理参保缴费的,按《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4

缴费渠道

  (一)银行代收。通过天府银行、农商银行(信用社)、邮储银行、中、农、工、建等银行手机APP相应模块缴费,详询各银行服务热线。

  (二)电子税务局缴费。   (三)   (四)支付宝缴费。进入支付宝首页,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五)缴费人未能通过上述渠道正常办理缴费业务的,可到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现场缴费。

#5

其他事项

  (一)没有在集中办理期内缴费的缴费人(新生儿、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除外),无法享受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二)不再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请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或乡镇(社区)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停保业务。

  (三)缴费人如有缴费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如有参保及待遇享受方面的疑问,请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达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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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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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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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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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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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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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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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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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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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达州观察

编辑:师维责编:龚清华张浩总编: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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