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达州牛人又出名了,资金l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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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成都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SZ,下称“成都路桥”)遭遇的股权争夺战正在升级——这家总市值仅60亿元出头的基建企业,近日被一家未知来头、未知动机的公司举牌。

在此之前,成都路桥已经深陷股权之争,甚至出现A股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第一大股东提交罢免董事议案却被拒绝并剥夺投票权的情况,双方缠斗至今未分胜负。

又现达州举牌人

年8月15日,成都路桥发布公告称,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宏义嘉华”)在8月14日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股份合计3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05%。

宏义嘉华举牌后,成都路桥查阅最高人民法院网,结果是宏义嘉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那么,宏义嘉华为什么要举牌成都路桥?举牌的目的是什么?举牌的动机是什么?实际控制人是谁?坐不住的不仅仅是成都路桥管理层,还有深交所。

深交所一共问了宏义嘉华三个问题:一是举牌成都路桥的资金来源?二是实际控制人刘峙宏跟成都路桥第一大股东李勤的关系?三是跟其他成都路桥持股5%的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宏义嘉华回复给深交所的速度很快也很简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合法资金;刘峙宏跟成都路桥第一大股东李勤和其他5%以上的股东均无任何关联。

经济观察报记者查询工商信息显示,宏义嘉华是一家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法人代表和董事长都是刘峙宏,公司注册资本金达10亿元,成立时间为年4月27日,地址位于成都市锦江区。

宏义嘉华有三位股东,分别是四川宏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宏义集团”)、四川嘉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四川嘉阳”)、四川省达县华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从股东背景分析,成都路桥的新举牌方——宏义嘉华是一家房地产商组建的公司。

其中,宏义集团的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为刘峙宏,宏义集团对外投资广泛,涉及金融、地产、文化、旅游等项目。在宏义集团对外投资的14家公司中,还有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这样风口浪尖上的企业。

媒体对宏义集团的公开报道显示,宏义集团始创于年,集团公司以房地产业和实业投资为主导,同时涉及金融、旅游、贸易、高新科技、物业管理等多元产业,系控股、参股多个经济实体的集团化企业。

实际控制人刘峙宏是一位从四川达州创业的房地产商。

对成都路桥而言,目前的第一大股东李勤虽然持股约20%,但是没有获得公司的控制权,现在又“杀”进来一位刘峙宏,后市如何演变还很难说。

在过去的三个月时间里,成都路桥股价已经从每股最低的5.5元涨至每股8.6元,上涨幅度已经超过50%。

股权激战

李勤已经是成都路桥的第一大股东,但他一直无法取得成都路桥的控制权。

这个故事还得从两年之前说起。

自然人郑渝力通过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合计持有成都路桥19.84%的股权。具体股权分布为:郑渝力直接持有成都路桥12.03%的股权,通过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成都路桥7.81%的股权。郑渝力也因此成为成都路桥的实际控制人。

然而,由于持股权较散,公司股本规模较小,成都路桥很快被其他人盯上。当然这并非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因为成都路桥的实际控制人郑渝力因为涉嫌单位行贿罪被检察机关起诉,郑渝力不得不在年2月辞去成都路桥董事、董事长职务。

郑渝力被调查后,外来者乘机而入。

年10月30日,李勤以3.99%的持股份额成为成都路桥的第三大股东,出现在成都路桥的三季度报告中。李勤在以后的时间内开始加码买进。此时,成都路桥的股价大约在8元上下。

年12月30日,李勤增持成都路桥至超越5%的举牌线。公示的信息显示,李勤出生于年,四川达县人。李勤是中迪禾邦董事长,中迪禾邦成立于年,从四川达州起家,业务涵盖房地产开发、商业运营管理、酒店运营管理、物业管理等十大产业。李勤表示,买入并增持成都路桥的目的是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由于举牌者动机不明,成都路桥于年1月4日宣布李勤超越举牌线的当日,公告重大事项停牌。

7天之后的年1月11日,成都路桥复牌,复牌伊始,李勤就大举增持成都路桥。

短短四天时间,李勤对成都路桥的持股就增加了又一个5%——持有成都路桥万股,占比在10%,此时,李勤在成都路桥上投入的资金量已经超过5个亿。

另外一方面,成都路桥的股价不断被李勤的增持所推高,在李勤持股超过20%的时候,成都路桥的股价已达每股10元。根据李勤的买入价格测算,李勤花费约在12亿元,持有了成都路桥20%的股权。

年2月23日,李勤以持股超越实际控制人郑渝力,成为成都路桥第一大股东。

同日,为了应对潜在的威胁,成都路桥董事会召集董事会,商议修改了公司章程,同时启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力求以最快的时间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成都路桥公司章程修改主要内容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书面通知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公司的股票。股东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违反上述规定购买、控制公司股份的,视为放弃表决权,其所持或所控制股票不享有表决权,公司董事会有权拒绝其行使除领取股利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也正是因为修改了这一条款,导致日后李勤提出罢免成都路桥董事会董事的时候,被现任董事会以李勤所持股份违反公司章程失去表决权拒绝。

在买下成都路桥20%股权之后,李勤于年3月1日提出了6名非独立董事人选并提交股东大会,希望能够进入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但遭到成都路桥拒绝,拒绝的理由是:李勤的提案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没有独立董事,提案内容违反有关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不得少于1/3的规定;李勤的提案资料中没有提名人以及被提名人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确认。

接下来的股权争斗进入白热化。深交所也不断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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