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科级职位达州公开选调46名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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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年公开选调公务员

46名

那么具体情况如何呢?

就让小编带你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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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基层公务员选拔培养机制,我市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46名,本次公开选调职位均为副科级领导职位。其中8个职位面向符合资格条件的“达州英才计划”(含“千名硕博进达州”)行动引进人才开展定向调任。

  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达州市、县(市、区)属国有企业,在达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

企业管理岗位人员,须现任达州市属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县(市、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央、省属企业在达工作的,比照市属、县(市、区)属国有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报考达州市直机关和定向选调职位的,须具有7级或8级职员任职经历;报考其他职位的,须现任领导管理岗位7级或8级职员。面向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须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年9月14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

  5.具备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即调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大专和本科学历人员应满4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满1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止报名第一日(年9月14日),现任职务以报考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任职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选择职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等,了解选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市本级(含高新区)人员可填报市本级和县(市、区)职位,县(市、区)人员只能填报本辖区的选调职位。

  (二)填报信息。报考者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上(   (三)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报名和个人自愿报名两种方式。个人自愿报名的,需经本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者携带《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任职文件、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组织推荐报名和个人自愿报名时间为年9月14日至9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有选调计划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职位调整。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对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整或取消选调职位。对取消职位的已报名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考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实绩量化考核得分。

  (一)笔试。满分分,按50%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9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同一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进入面试资格人选与选调名额之比为3:1;不足3:1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资格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满分分,按50%比例计入综合成绩。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后续发布通知为准。

  (三)实绩量化考核。总分5分,超过5分的按5分计。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参加实绩量化考核,主要对应试人员的年度考核、受奖励表彰(表扬)、参与重大工作等情况进行量化计分。应试人员须准确填写《达州市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实绩量化考核计分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实绩量化考核计分标准:

  1.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每次加0.5分;因年度考核被记功、嘉奖的,不再加分。

  2.受县(市、区)党委、政府和达州市级部门表彰(表扬)的计0.5分,受市委、市政府和省级部门表彰(表扬)的加1分,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表彰(表扬)的加1.5分,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表扬)的加2分。同一工作(事项)受多个层次表彰(表扬)的,按最高层次计分。

  3.受组织选派援藏援彝的,每满1年加0.5分;受组织选派赴湖北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加1分;受组织选派参加“5·12汶川地震”“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的加1分。

  所有加分均以正式文件或荣誉证书为据。

  五、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调名额之比为2:1(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绩量化考评得分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2:1比例的职位,参加面试的全部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1.重点查核。按照干部提拔任用要求,对考察人选履行党建责任(党员义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干部人事档案、社会信用记录等进行重点查核,凡有查核影响提拔任用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重点查核出现的考察人选缺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2.实地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考察组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若出现实地考察不合格情形,不再进行递补。

  六、体检。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七、公示及审批

  市直各选调机关及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拟调任人员,拟调任人员由市委组织部进行统一公示,拟调任人员名单同步在调出、调入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试用期

  除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的调任人员不实行任期制外,其他调任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调任单位对调任对象德才表现、履职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合格的,按规定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选调人员三年内不得调整交流,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须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同意。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笔试、面试、考察等相关事宜均在达州人事考试网(   (二)本次选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委组织部、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举报。监督举报-(市委组织部);-(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本公告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公告中未尽事宜,按照现行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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