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
达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一
渠县原流溪镇燕岩村原村主任刘蓉违规操办宴席问题。年2月,刘蓉为儿子、儿媳操办婚宴,收受本村低保户王某、贫困户杨某某等人礼金。年2月,刘蓉为儿子操办新房建成宴席,本村部分村组干部及低保户、贫困户参加宴席,两次共计收受礼金元。年7月,刘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回给相关群众。
二
开江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二级警员卢小军等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年至年,卢小军2次收受星源煤矿法人代表蔡某某送的礼金共计元。年,广福镇原安办主任刘华贤收受星源煤矿法人代表蔡某某送的礼金元。年6月,卢小军、刘华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
达川区金刚学校原党支部书记、校长杨立东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年7月,杨立东违规接受学校消防工程承建方鸿明源公司宴请,收受红包元。杨立东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年8月,杨立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达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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